台灣小兒消化醫學會章程修正 (中華民國107年9月9日第七屆第三次會員大會通過修改第七條九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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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條 ?

本會會員分左列三種

.會員: 贊同本會宗旨具有國內外小兒消化學次專科醫師資格者經理事會通過,並繳納會費。惟年滿65歲以上會員,且入會連續10年以上,按期繳納會費者,免收常年會費。

二、準會員:贊同本會宗旨,國內、外醫學院或護理學系或營養學系畢業,事與小兒消化學相關工作者。填具入會申請書,經理事會通過,並繳納會費

三、贊助會員:贊助本會之團體或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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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條:會員和準會員有遵守本會章程、決議及繳納會費之義務。本會會員及準會員未繳納會費者,不得享有會員權利,若會費連續兩年未繳,提報理監事會及會員大會通過後即失去會員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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