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小兒消化醫學會章程修正 (中華民國107年9月9日第七屆第三次會員大會通過修改第七條、九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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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條 ?
本會會員分左列三種
一.會員: 贊同本會宗旨,具有國內外小兒消化學次專科醫師資格者。 經理事會通過,並繳納會費。惟年滿65歲以上會員,且入會連續10年以上,按期繳納會費者,免收常年會費。
二、準會員:贊同本會宗旨,國內、外醫學院或護理學系或營養學系畢業,事與小兒消化學相關工作者。填具入會申請書,經理事會通過,並繳納會費
三、贊助會員:贊助本會之團體或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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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條:會員和準會員有遵守本會章程、決議及繳納會費之義務。本會會員及準會員未繳納會費者,不得享有會員權利,若會費連續兩年未繳,提報理監事會及會員大會通過後即失去會員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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